五、责任分工
(一)各县(区)和乡镇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域建设绿色生态惠州行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协调解决好城市森林公园、东江生态休闲公园及潼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和水域的经营使用权问题,并搞好森林公园建设工作和村道绿化,规划建设村庄“风景林”,美化、绿化家乡。
(二)林业部门负责森林公园、东江生态休闲公园、潼湖湿地自然保护区、滨海红树林、沿海防护林、绿色通道两旁山地绿化的规划、建设,做好种子、种苗组织落实,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提供造林技术服务。
(三)海洋渔业部门负责协调理顺红树林造林用地与水产养殖的关系,确保红树林造林所需的滩涂。
(四)规划建设和园林部门负责城镇绿地规划和组织实施绿化工作。
(五)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主干道两旁可视范围内的石场、取土场的关闭和复绿工作。
(六)公路、交通部门负责公路两侧和路堑边坡的绿化。
(七)环保部门要积极推进生态示范村的建设工作。
(八)水利部门要加大对水土流失区域的综合治理工作。
六、领导及组织机构
市委、市政府成立建设绿色生态惠州领导小组,市委办、市府办、市林业、国土资源、规划建设、交通、公路、水利、环保、海洋渔业、园林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指挥、协调全市建设绿色生态惠州的各项工作。各县(区)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七、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建设绿色生态惠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各地、各部门、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加强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生态安全和绿化意识。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建设绿色生态惠州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普及绿化和生态知识。工、青、妇、学生组织、机关、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的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投身建设绿色生态惠州活动。
(二)认真做好规划设计。建设绿色生态惠州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从实际出发,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方案要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要明确任务,层层分解,精心组织,落到实处。
(三)建立和完善造林绿化激励机制。认真落实“谁投资、谁受益”,“谁造谁有,合造共有”政策,鼓励农民、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造林。对在建设绿色生态惠州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加大对生态建设投入。建设“绿色生态惠州”是一项公益性、社会性工程,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绿色生态惠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