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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绿色生态惠州的意见

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绿色生态惠州的意见
(惠市委发〔2005〕25号 2005年11月24日)


  为动员全市人民积极投身“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建设绿色生态惠州的活动,使全市的绿化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有显著的提高,力争进入全省绿色生态建设的先进行列,现就建设绿色生态惠州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生态安全、生态建设、生态文明”为主体,以优化生态环境和美化人居环境为目标,以造林绿化为重点,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面掀起国土绿化新高潮,大力推进建设绿色生态惠州,不断增创惠州环境新优势,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实施原则:(一)生态效益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二)规划先行,绿化与美化相结合;(三)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民参与;(四)讲求科学,讲求实效;(五)重点与一般相结合。
  二、总体目标
  从2006年起,利用3年时间,市区基本建成四个城市森林公园,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在县城周边分别建成一个城市森林公园(按2005年林业工作会议的部署实施);建设以市区三环路为中心,九条出口公路为射线的“一环九线”绿色长廊;建成东江生态休闲公园;抓好潼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建设沿海防护林和滨海红树林;抓好采石取土场复绿;抓好全市公路路基绿化以及公路两旁的山地绿化,基本完成“裸体山”绿化任务;建设村庄风景林(树);抓好城市绿化,使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8平方米以上,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8%以上,城市道路绿化率达95%以上,全市园林单位占60%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绿化率达到92%以上。
  三、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一)三环路路基绿化。按分段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绿化工程分工如下:中信公司负责已征地范围的绿化,重点搞好几个重要立交的绿化、美化;水口镇政府根据规划要求组织实施水口镇辖区内三环路两旁的绿化;市规划建设局负责动员和协调落实沿线各有关单位出资建设相关地段的绿化,其余由市政府及沿线有关单位共同负责,力争2006年上半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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