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培育科研团队,发挥领军人物的作用。实施“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和“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完善“拔尖人才”制度和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制度,培育和形成多层次的创新团队。优化高等教育专业学科结构,大力发展应用学科,加快培育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优化发展高新技术类学科,加强知识产权、技术标准方面的学科建设。实施“研究生创新培养计划”,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强博士后流动站建设。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加强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大培养和引进高技能人才的力度。大力培育自主创新意识强的企业家。
27.加大对海内外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建立健全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着力引进发达国家和国内重点地区的优秀人才,提高引进人才的工作水平。重点引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等领域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别是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优秀创新人才。完善引进人才居住证制度,除国家另行规定外,居住证持有者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办理居住证。鼓励用人单位创新引进人才方式,加大人才引进的投入,允许用人单位把引进人才的住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列入成本核算。建设好留学生创业园,以园区为载体,通过项目引进促进优秀人才引进。在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中设立高新技术产业人才专项资金,吸引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惠州创业、工作。对海外留学人员携带高新技术项目落户我市的和已经授权的发明专利项目在我市实施的,经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后,每个项目给予15万元资助,国内科技人才带高新技术项目落户我市的和已经登记软件著作权的项目在我市实施的,经市科技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后,每个项目给予10万元资助。
28.建立健全自主创新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重点的自主创新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技术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推行骨干技术人员年薪制。加快实施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股权激励试点工作。对自主创新包括对引进重大装备及技术再创新作出突出贡献者实行重奖。
十、整合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自主创新效率和效益
29.大力整合全社会创新资源。以开放共享、提高效益、保障重点、服务创新为原则,打破部门、地区封锁和单位所有制,整合科技资金、设备、人才、机构等各类创新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对科技研发、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等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统筹使用,形成创新合力。制定《惠州市产业技术自主创新“十一五”专项规划》和《惠州市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市级各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应加强沟通,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下达资金项目计划和重大科技攻关计划,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化和资金效益最大化。建立自主创新服务平台的共享机制,加强对重大科技设备、重点实验室等公共创新平台的使用管理和考核评估,促进公共科技资源使用的公平性、开放性和社会化。加强省、市、县(区)合作共建,形成上下联动推进创新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