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加快建设研发成果转化基地。重点抓好高新区、民科园孵化基地和华南理工大学大学科技园惠州园区等的建设,使之成为高校科技成果中试、孵化的重要基地。建设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要、开放性、社会化的共性产业技术创新基地,使之成为面向企业的工程研究开发中心、人才培训中心、信息中心、产品分析检测中心。建设一批示范性大中型企业中试基地,加强企业中试基地与科研院所的紧密合作,为企业规模生产提供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系列新产品。支持民间资金、境外资金创办综合性或专业性的科技成果孵化器,鼓励各类孵化器通过兼并、重组、联营等形式做大做强。
15.加强科技服务和创新平台建设。以市场化为主的运作模式,加快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重点建设市级科技、专利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电子技术检测平台、新材料检测平台、数字家电技术研发中心、纺织与服装设计检测中心等一批市级科研中心和公共实验室。建设一批专业镇等产业集群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为创新服务的骨干中介服务机构,发展一批自律规范的行业协会。
六、加强区域与国际合作,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
16.鼓励开展合作创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与国内外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创新。鼓励和支持本市龙头骨干企业与国内外同行业企业进行专利技术、核心技术、技术标准的交叉授权许可,组建平等的技术战略联盟。
17.鼓励企业到市外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吸引外资来惠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到市外和境外科技先进的地区建立研发中心或科技企业,鼓励企业开展技术输出。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和有实力的外资企业在惠设立研究开发机构,鼓励有能力的企业与他们创建联合实验室等技术创新机构。实行驻惠外资科研机构登记备案制。鼓励外资研发机构的实验设备向社会开展有偿服务。
18.加强泛珠三角区域自主创新合作。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框架协议》,重点实施科技资源共享、合作组建科技组群、联合科技创新、科技人才培养等四大科技行动。鼓励我市有关单位与香港、澳门的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实验室,联合申报重大科研项目,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的招投标。通过科技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充分利用香港在人才、研发设计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合作,提升产品科技水平。
七、实施知识产权、技术标准和名牌战略,争抢技术制高点
19.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工作。把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特别是发明专利的拥有量,作为衡量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产业项目立项与验收的重要指标,将专利统计指标纳入科技产出指标范畴和统计指标体系。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建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重点资助发明专利的申请和实施,支持开发有前景的专利实现产业化。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企业建立专业专利数据库。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国内外申请专利。加快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人才培养,发展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制定和完善地方性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建立知识产权预警、监管系统及执法协作、涉外应对和维权援助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