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畜禽禁养区的通告
(惠府〔2005〕1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创造最适合于经济发展和人们居住的良好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家环保总局《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划定畜禽禁养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养区的范围: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市区和各镇中心区、工业区等人口集中活动区;东江、西枝江沿江两岸1公里陆域范围内,东江各支流距离入江口10公里内河段的两岸1公里陆域范围内,淡水河土湖断面(土湖棕榈岛桥下)以上流域惠阳、大亚湾辖区。
二、在划定的禁养区范围内严禁畜禽养殖活动,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在本通告发布以前在禁养区内已有的畜禽养殖场(点)必须于2006年6月底前搬迁或关闭,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强制关闭。
四、禁养区的清理工作按属地管理、联合整治的原则分工负责实施。各县、区负责本行政区内的清理工作;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有饮用功能的水库(详见附件)的清理工作,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的清理工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监督、指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清理工作。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惠州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名录
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惠州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名录
类 别
| 所在地
|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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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 跨县区
| 惠阳区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惠阳区、惠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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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
| 惠州市区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惠州市区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深圳东部供水工程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惠城区角洞水库、沥林镇石鼓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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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
| 淡水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沙田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沙田水库、秋长镇鸡心石水库、秋长镇石门潭水库、永湖镇大坑水库、镇隆镇黄沙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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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
| 惠东县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白盆珠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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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
| 博罗县东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沙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公庄河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东陂水库、红女湖水库、槁树下水库、独坝水库、梅下水库、联合水库、石坑水库、显岗水库、下宝溪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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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
| 凤田水库、龙尾山水库、牛桥水库、石头河水库、鱿鱼湾水库、泰禾坑水库、校木洞水库、厚福径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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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
| 龙门县饮用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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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景名胜区
| 惠城区
| 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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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
| 罗浮山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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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
| 跨县区
| 大亚湾水产资源自然保护区(大亚湾、惠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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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
| 墩子自然保护区、洋朗水源林自然保护区、连塘布水源林自然保护区、大石坑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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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
| 金桔自然保护区、白云嶂自然保护区、黄巢嶂自然保护区、大坑自然保护区、白面石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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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县
| 古田自然保护区、莲花山白盆珠自然保护区、惠东红树林自然保护区、坪天嶂自然保护区、十二崆自然保护区、南木桥自然保护区、虎竹嶂自然保护区、白马山自然保护区、港口海龟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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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
| 象头山自然保护区、罗浮山自然保护区、黄山洞自然保护区、太平山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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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
| 南昆山自然保护区、杨坑洞自然保护区、寨头水库水源林自然保护区、屏风石自然保护区、合子自然保护区、黄草坪自然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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