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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九惠制药厂项目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九惠制药厂项目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惠府〔2006〕50号)


  根据惠州市、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经研究,决定对河南岸办事处下马庄村委会金山湖村位于九惠制药厂南面的41.2亩集体土地实行依法征收,并按程序上报审批。经批准后,用作惠州市九惠制药厂扩建项目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面积
  上述地块位于惠州市九惠制药厂南面的鱼塘及周边未建成地段(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属金山湖村集体土地,面积41.2亩。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惠城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暂行)》三类区非公益性项目用地补偿标准取高限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类

土地补偿费(元/亩)

青苗补偿费(元/亩)

安置补助费(元/亩)

合计(元)

水田

18000

900

10800

29700

旱地

12800

800

9600

23200

菜地

24000

1500

18000

43500

鱼塘

21600

1800

9000

32400

果园

14000

10000

10000

34000

林地

7350

 

5250

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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