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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金榜路工程项目建设征地的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金榜路工程项目建设征地的预公告
(惠府〔2006〕69号)


  根据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经研究,决定对惠州市金榜路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和国有建设用地依法征收、征用,并按程序上报审批。经批准后,用作惠州市金榜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面积
  征用(收)地块从红花湖路至河坑路路口(红花湖游乐场和红花湖丽苑)起,经惠州林场山背坑(鹏基实业公司)、金迪花园至惠州市实验中学教师新村止。土地面积约300亩,其中集体土地220亩、国有建设用地80亩,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安置补助标准按《惠城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暂行)》三类区非公益性项目用地补偿标准取高限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类

土地补偿费(元/亩)

青苗补偿费(元/亩)

安置补助费(元/亩)

合计(元)

水田

18000

900

10800

29700

旱地

12800

800

9600

23200

菜地

24000

1500

18000

43500

鱼塘

21600

1800

9000

32400

果园

14000

10000

10000

34000

林地

7350

 

5250

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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