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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海炼化配套建设项目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海炼化配套建设项目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惠府〔2006〕88号)


  根据惠州市及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拟对江北办事处三新村位于三环路以北洋坑山约10亩集体土地依法征收,作为中海炼化配套建设项目用地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面积
  拟征地块位于江北办事处三环路以北,铁路桥以南洋坑山,属江北办事处三新村集体土地,面积10亩(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按《惠城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暂行)》三类区非公益性项目用地补偿标准取上限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类

土地补偿费(元/亩)

青苗补偿费(元/亩)

安置补助费(元/亩)

合计(元)

水田

18000

900

10800

29700

旱地

12800

800

9600

23200

菜地

24000

1500

18000

43500

鱼塘

21600

1800

9000

32400

果园

14000

10000

10000

34000

林地

7350

 

5250

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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