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00五年十二月二日 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1506号)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你会《关于调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标准的请示》(吉注协[2005]44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7号),结合我省近年来注册会计师考试费用增大,考试规模不断缩小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我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由现行45元/科(报名费10元,考务费35元),调整为55元/科(报名费10元,考务费45元)。
二、考试教材、参考书、资料费有定价按定价收费,无定价按实际成本收费。
三、收费单位收费前须按规定到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