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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建立全省单位人员信息基础数据库有关问题的通知

  ㈢ 信息适时更新的原则。各建库单位要建章立制,使数据库维护成为必不可少的日常工作,以保证数据库的动态性和时效性。要立足建成一个,利用好一个,维护好一个。
  ㈣ 边建设、边应用、边见效的原则。坚持以应用为导向,结合实际情况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在建设中应用,在应用中完善,逐步建立信息数据可靠、运行良好的单位、人员基础数据库。
  ㈤ 信息资源共享的原则。各级各部门要定期进行数据交换,实现资源共享,逐步达到适时访问信息。
  建设基础数据库的方法为:基层单位首先按统一规划和标准规范建立本单位基础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各市(州)、省厅各处室、事业单位按照职能管理或工作范围对相关的单位人员信息需求分别建立专项数据库(如工资统发数据库、高级专家数据库、 机构编制信息数据库、各类报表统计数据库等),并逐步由磁介质交换数据转为网络传输,实现远程通讯。
  四、建立基础数据库的步骤和时间要求
  ㈠ 基层单位基础数据库的建立原则上按以下四步进行:
  ⒈各建库单位根据要求,组织填写《人员信息采集表》;
  ⒉各建库单位对所填信息采集表进行审核、录入;
  ⒊各建库单位将录入的单位和人员信息进行模拟生成统计报表,检验数据录入的正确性;
  ⒋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并适时进行信息维护。
  ㈡ 建立基础数据库的时间要求:
  ⒈2002年,省级各部门应完成本机关及工作人员基础数据库的建设。
  ⒉2003年底以前,省级各部门要完成本部门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同时完成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基础数据库的建设。部分具备条件的市、州亦应完成机关工作人员及单位数据库的建设。
  ⒊2004年底以前,经济相对较差、基础条件较弱的市、州建成本地区机关单位及人员基础数据库。
  ⒋2005年底以前,各市、州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及人员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同时完成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的建设。
  根据建库进展情况,省人事厅、省编办在适当的时候将和各市(州)、省级各单位通过网络实现数据的交换。
  为督促基础数据库的建设,省人事厅、省编办将适时组织对各地、部门数据库建设的情况进行抽查。
  五、基础数据库建设的组织领导
  基础数据库建设是关系到全省开展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利用和实现人事和机构编制宏观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各市、州人事局、编办和省级各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统筹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财力支持方面逐项落实;要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工作,使我省人才资源开发和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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