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引导三片经济区集聚发展
东北经济片。以九龙、渤海为中心,以培育水上养殖和旅游产业为重点,完成滩坑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库区村庄布局调整,完成库区集镇复建,重视库区环境保护与建设,建立库区管理机构,积极开展库区资源开发立法工作。探索库区水资源产权收益机制,积极争取资金,建立库区维护发展基金。
东南经济片。以东坑为中心,以培育笋竹、蔬菜、花卉等高效生态农业和发展自然风光、生态景观为特色的生态休闲旅游业为重点,完成集镇建设规划,推进东坑生态旅游示范镇建设,培育大漈、景南等集镇,做大做强云中大漈省级风景名胜区,积极发展竹木、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
西南经济片。以沙湾、英川为中心,发展林木产品、药材、水干果等效益农业,优化水电开发,扩大劳务输出规模,鼓励来料加工,加快集镇规划与管理,培育毛垟、鸬鹚、梧桐、大均等集镇。
(三)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快人口“内聚外迁”。把推进人口“内聚外迁”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以重大工程建设、电站移民、地质灾害避险、行政区划调整等为抓手,整村搬迁和散户搬迁相结合,统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项目、资金和技术,大力实施下山移民、地质灾害避险、少数民族村联片异地下山脱贫、土地整理等工程,加强下山移民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积极引导农民向县城、集镇、中心村集聚。全力做好滩坑库区移民工作,全面完成2万左右移民动迁安置任务。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示范基地,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引导农民外出经商务工。加强与义乌、永康、温州等重要来料加工来源地间的政府合作与联系,积极培育家庭加工和来料加工业,积极发展“畲乡农家乐”,引导农民转产转业。
优化调整村镇布局。把调整优化村庄布局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点。编制实施城乡一体化规划,完善县域村庄布局规划,分类推进、统筹安排、积极实施并乡建镇计划,扩大中心镇,培育建制镇,建设中心村。围绕村镇布局调整方案,结合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中心村规划建设控制在30个以内,重点抓好高山、远山人口分散的村庄及有地质险情、生存环境差的村庄撤并。
加大农村新社区设施建设。按照“布局合理、环境优美、设施齐备、服务配套、生活舒适”的农村新社区建设要求,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加大村镇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人居环境,逐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防洪工程体系和防洪抗旱安全保障体系,加快万里清水河道工程、瓯江干堤防护工程、鹤溪河综合治理工程、千库保安工程、小流域防洪避洪工程、千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千万亩十亿方节水灌溉工程等工程实施,到2010年,完成瓯江干堤防护工程4.5KM、鹤溪河综合治理工程8KM、万里清水河道工程20KM,基本解决10万农村居民饮用水困难问题,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到80%,继续抓好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按照经济、舒适、美观、大方的要求,制定农民建房标准,规范农村建房,改善农村居住环境。继续实施“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积极开展农村改栏、改厕、改水、改路、垃圾收集处理、污水处理等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绿化示范村、绿色生态家园、农村沼气等工程实施。加强“农民信箱”、农业信息网、农村远程教育等农村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农业服务信息化程度。
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完善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继续推进村级政务公开,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逐步形成“村有、乡(镇)存、民管”的管理模式。深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进一步建立土地流转机制,探索农村宅基地产权交易登记制度,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完成林业生产责任制延包,增强集体资产,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健全农业贷款担保机制,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有效解决农业企业和种植、流通大户贷款难问题。加快户籍制度及其配套改革,加速人口向集镇集聚,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四) 明确主体功能区划
空间开发和保护必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人口资源生态环境相协调。按照我县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特点,必须合理划分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及禁止开发区域,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主体功能清晰、发展导向明确、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
优化开发区域: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主要包括县城建成区,以及各建制镇、重点中心村。该类区域主要是调整用地结构,优化经济结构,合理规划城区功能和空间布局,严格限制低水平盲目开发,完善服务设施和功能,提高集约化程度,增强人口承载能力。
重点开发区域: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较好的区域,主要包括县城规划区范围、经济开发区、中心镇、乡镇工业功能区等。该类区域主要是高起点的规划与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和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人口有效集聚,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集聚地、辐射源。
限制开发区域:指河流源头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主要包括高山偏远的乡村、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具有重大开发前景的旅游景区等部分区域。该类区域主要根据承载能力,把握开发强度,不宜进行大规模开发,限制小水电、矿产等破坏性开发,支持发展生态亲和型的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