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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环保客车票价的函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长白山自然保护区环保客车票价的函
(二00六年四月四日 吉发改收管函字[2006]48号)


长白山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你局《关于上报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保客车收费价格的请示》(吉长经发[2006]14号)收悉。为提高长白山景区的环保质量,解决旅游环境污染、交通阻塞等安全隐患问题,你局对长白山景区实行封闭运营管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2303号)有关规定及省成本监审部门报送的《关于长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入区门票成本和旅游景区环保车票价成本的监审报告》,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长白山环保客车票价核定为每人45元。

  二、运营方式:环保客车实行循环方式运行,游客凭当日车票可自主选择所乘车辆及停靠站点,在规定时间内不受乘坐次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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