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河南岸大朗肚集体土地的预公告
(惠府〔2006〕141号)
根据惠州市、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经研究,决定依法征收河南岸办事处河南岸村位于惠州砖厂附近的集体土地,作为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用地按程序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面积
拟征地块位于河南岸办事处惠州砖厂北面、西面、南面部分属河南岸办事处河南岸村的50亩集体土地(具体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青苗补偿按《惠城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暂行)》三类区非公益性项目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类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元/亩)
| 青苗补偿费(元/亩)
| 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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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 42900
| 900
| 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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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
| 44553.33
| 1800
| 463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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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地
| 33000
| 10000
| 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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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
| 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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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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