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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度西枝江水源林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3.合理密植。造林密度每亩不低于100株。
  4.适时种植。要求在2007年4月底前完成造林任务。
  (三)加强管护。
  贯彻“三分种、七分管”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西枝江水源林的管护工作,营造和改造的水源林要列入生态公益林的管护计划,确保造林一片成林一片。
  五、投资概算和资金安排
  2006年度西枝江水源林整治任务0.6万亩,总投资210万元,采取市、县共同筹集的办法解决,其中,市级投资150万元,县级投资60万元。市级资金分配方案如下:惠城区18万元、惠阳区18万元、惠东县88万元、市级示范点16万元、市林业局10万元(用于工程管理、规划、设计、检查验收及会议等费用)。市财政投资部分由市财政局拨到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根据工程进度、质量情况核拨到生产单位(详见附件)。
  各有关县、区要切实落实配套资金,市级投资将根据各县、区配套资金的落实情况拨付。
  六、组织实施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西枝江水源林整治是我市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惠州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措施之一,各县、区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精心规划。
  各地要按照整治原则进行选地,认真做好规划设计,并在当年的10月份前将规划设计材料报市林业局,规划设计图应提交1:50000的位置示意图和1:10000的作业设计图,并经市林业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实施。
  (三)加强质量管理。
  西枝江水源林工程建设由有关县、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抽调精干的工程技术队伍到各造林点驻点、跟班作业,严把育苗、整地、造林、抚育等各个营林技术环节,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加强资金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监督实施单位专款专用。同时有关县、区要抓好配套资金的落实,确保配套资金足额拨付、按时到位。
  (五)建立检查、验收、汇报制度和档案。
  各级林业部门要成立质量检查小组,定期检查生产进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在水源林整治过程中,建立汇报制度,掌握整治工作的进度,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工程完成后要进行年度作业验收,并提交验收报告。各地要将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结果等有关资料全部归档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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