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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惠环斜下中星周边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州市惠环斜下中星周边土地征收的预公告
(惠府〔2006〕132号)


  为建设绿色生态惠州,经研究,决定依法征收惠环街道办事处中星居委会斜下中星周边的部分集体土地,作为国有农用地上报审批。经批准后,用于生态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地范围、权属、面积
  征收地块位于惠环办事处中星居委会,属斜下、东升和红星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面积约681亩(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三类区补偿标准执行,青苗补偿按《惠城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暂行)》(惠府办〔2006〕62号)三类区标准取高限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 类

青苗补偿(元/亩)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补助费(元/亩)

合计(元/亩)

菜地

1500

42900

44400

旱地

800

43700

水田

900

43800

养殖水面

1800

44550

46350

园 地

10000

33000

43000

林 地

 

13200

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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