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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区“十一五”期间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区“十一五”期间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6〕81号)


惠城区、惠阳区人民政府,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惠州市区“十一五”期间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惠州市区“十一五”期间经济
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六条政策(简称“国六条”)和2006年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发展经济适用房的指示精神,根据《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纲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市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的基本情况
  为解决我市城镇特困户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我市自1992年以来,先后在市区上排5、6号小区建设解困房100套;1994年在河南岸群芳苑建设解困房500套;1998年在河南岸石湖苑建设经济适用房677套;2003年在河南岸17号小区建设经济适用房872套、廉租房240套(其中80套安置环卫工人,40套安置“两江四岸”拆迁户,120套安置市区住房特困户)。建设上述解困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解决了市区部分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和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特别是解决了市区现有120户特困家庭的住房困难,提前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在3年内解决2004年以前在册的城镇特困户住房困难问题的任务。解困效果显著,得到省政府和省建设厅的充分肯定。
  二、市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需求状况
  经调查摸底,现阶段市区部分居民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还有较大的需求:
  (一)市区每年新增加的住房特困户、危房户以及市政工程拆迁户仍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有较大需求。据统计,市区每年新增住房特困户约25户;目前居住在市区直管公房住户约2300户,大多数为危房户;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未参加房改的干部职工约3000人,每年新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5000多人;每年部队转业干部有200多人。这些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主要依靠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来解决。
  (二)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人口和外来人员将不断增加,特别是大项目落户和投产产生强大的产业效应,形成大工业企业经济圈,不仅带动惠州经济发展,也吸引越来越多的中、高级科技人员调入我市。同时,市区的工业园区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将吸纳越来越多的各行各业人才来惠州发展。建设经济适用房,可以解决各产业基层骨干的住房困难问题,为惠州的长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从目前拟购房人群情况看,准备购房或购房欲望强烈的70%以上为25~40岁的年轻人,且目前实际购房的主力军也是这一年龄段的人。该群体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经济基础较差,特别是目前过高的房价给他们购房造成较大压力。因此,建设经济适用房是目前政府调控商品房价格的有效措施之一,也是缓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措施。建设好经济适用房,不仅有利于我市经济的发展,而且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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