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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淡大道二期改造建设工程(三栋段)项目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淡大道二期改造建设工程(三栋段)项目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惠府〔2006〕120号)


  根据惠州市、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道路规划建设,经研究,决定依法征收三栋镇田心村、上洞村、陶前村和坝山口村的部分集体土地,并按程序上报审批。经批准后,连同列入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作为惠淡大道二期改造建设工程(三栋段)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征收(用)地块位于惠淡大道(X200线)二期改造建设工程(三栋段)经过三栋镇的部分区域,公路里程桩号为K5+763~K13+594.8,长7.832公里,总面积约650亩,其中田心、上洞、陶前和坝山口村委会的集体土地约100亩,国有建设用地约550亩(含边角地,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四类区补偿标准执行,青苗补偿按《惠城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惠府办 〔2005〕62号)二类区用地的补偿标准取高限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 类

青苗补偿

(元/亩)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元/亩)

合 计

(元/亩)

耕地

菜地

1450

39000

40450

旱地

750

39750

水田

850

39850

养殖水面

1700

40500

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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