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惠淡大道二期改造建设工程(三栋段)项目用地征地的预公告
(惠府〔2006〕120号)
根据惠州市、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道路规划建设,经研究,决定依法征收三栋镇田心村、上洞村、陶前村和坝山口村的部分集体土地,并按程序上报审批。经批准后,连同列入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作为惠淡大道二期改造建设工程(三栋段)用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征收(用)地块位于惠淡大道(X200线)二期改造建设工程(三栋段)经过三栋镇的部分区域,公路里程桩号为K5+763~K13+594.8,长7.832公里,总面积约650亩,其中田心、上洞、陶前和坝山口村委会的集体土地约100亩,国有建设用地约550亩(含边角地,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补偿标准
(一)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按《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粤国土资发〔2006〕149号)四类区补偿标准执行,青苗补偿按《惠城区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惠府办 〔2005〕62号)二类区用地的补偿标准取高限执行。具体见下表:
地 类
| 青苗补偿
(元/亩)
|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元/亩)
| 合 计
(元/亩)
|
耕地
| 菜地
| 1450
| 39000
| 4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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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地
| 750
| 39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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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田
| 850
| 39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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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水面
| 1700
| 40500
| 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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