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围绕建立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继续加强各项为民解困工作。
(1)进一步建立完善市、县(区)救灾网络建设,建立高效、快捷的救灾救援应急机制;市、县(区)要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县(区)均设置有相对固定的灾害庇护场所;通过加大宣传,强化灾害预防措施,提高减灾防灾意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泥砖房改造,努力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2)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06年将年收入低于1500元的村(居)民全部纳入低保范围,逐步提高城镇居民的低保标准;加大市财政对山区县低保的资金支持,积极探索解决农民工家庭困难的救助问题。
(3)实现动态管理下的五保应保尽保。将五保供养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建立五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全市敬老院进行重新规划和布局,加大对乡镇敬老院建设的投入,如期完成“敬老福星工程”建设改造任务,逐步将全市的敬老院办成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使之符合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需要。走公益性与盈利性相结合的路子,加快敬老院建设,推动我市敬老事业的发展。
(4)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发展。市慈善总会要进一步规范运作,积极筹集善款;加快市慈善总会的慈善物业建设,让有限的善款保值增值,增强发展后劲。2006年之前,各县、区要筹备成立县级慈善组织,并有效运作。通过慈善机构的建立和有效运作,让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
(5)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拓宽社会救助渠道。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对困难家庭劳动力进行职业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摆脱贫困;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医疗救助制度建设,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治病难问题;协助教育部门逐步建立多层次的教育救助模式,切实解决困难群众子女上学难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制订城乡群众住房建设规划,对特困群众住房改造和维修给予资助;配合司法部门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
2. 围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
(1)不断创新双拥工作。积极探索双拥内容和形式,加强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区)双拥办的组织机构,完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双拥工作社会化程度;注重在提升双拥工作整体水平上下功夫,确保市、县(区)保持全国、全省双拥模范荣誉,促进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
(2)继续加快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改革步伐,实现自谋职业率、自谋职业培训率、推荐就业率达95%以上。加大城乡安置一体化改革力度,努力缩小城乡差别,逐步实现城乡退役士兵安置一体化。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