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推进。全面理顺了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完善了社区居委会运行机制,扩展了社区服务功能;不断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2005年有3个社区被省评为平安和谐先进社区。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适度调整村委会规模,进一步规范民主选举,大力推行村务公开,惠城区惠环办事处首创的“村(居)民小组议事规则”、龙门县施行的“四民工作法”受到了省的肯定。解决了157个村委会办公场所困难问题,对村集体经济收入低于3万元的村委会干部给予一定补贴。
(五)区划地名工作成效显著。完成了部分县级行政区划的调整和惠阳撤市设区工作。全市撤并乡镇36个(其中11个改设街道办事处)。勘定市级行政区域界线6条,全长846.49公里;县级行政区域界线5条,全长465.52公里;乡镇行政区域界线215条,全长2586.67公里。制定颁布了《
惠州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清理不规范地名129处,有效推进了标准地名设置工作。
(六)社会事务管理得到加强。殡葬改革工作成绩显著,全市遗体火化率达99.7%,共清理“三道两区”历史旧坟(金埕)110459个,逐步形成节俭、文明、健康的丧葬新风。救助管理工作实现了大变革,全市累计救助15000人(次),人性化关怀关爱的救助模式已基本形成。婚姻登记实现了县级统一登记,管理服务进一步规范,工作效率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七)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积极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团分支(代表)机构复查登记,圆满完成了基金会清理整顿工作,突出了培育发展重点。2005年底,全市有民间组织772个,其中社会团体37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93个。民间组织由单纯从数量增长转向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管理规范的方向发展。
(八)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据统计,全市销售福利彩票46301万元,筹集福利金15882万元,其中市级留成福利金2723万元,县级留成福利金3044万元。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连续五年被省评为先进单位,2005年还被民政部评为先进单位。
(九)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理顺和健全了老龄工作机构,老年人权益保障得到了明显加强;为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为老服务设施建设上了新台阶,全社会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十五”期间,各级民政部门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一是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二是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建立民政工作稳步、协调、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三是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保证各项为民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必须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狠抓行风建设,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