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2007年督办专题计划的通知
(惠府办〔2007〕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督办专题计划的通知》(粤办函〔2007〕16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通知》所列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省、市今年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各级行政督查部门要按照《通知》所提的督办时间要求,认真制订督查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制,切实做好各项任务的督查催办工作,及时解决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认真做好迎接省政府办公厅督查组督查的准备工作。
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在贯彻落实《通知》所列各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