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实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的公告
根据
交通部《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489-2003)有关问题的通知》(交公路发[2003]15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统一车型分类后调整车辆通行费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518号)精神,我省贯彻实施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方案,经省政府同意,现公告如下:
一、调整后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
(一)车型分类与收费价格折算系数:
车型分类
| 车 型 分 类 标 准
| 收费价格
折算系数
|
一类客货车
| 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
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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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客货车
| 8座至19座客车;
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 2
|
三类客货车
| 20座至39座客车;5吨以上至10吨(含
10吨)货车,20英尺集装箱车。
| 3
|
四类客货车
| 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 10吨以上至
15吨(含15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 4
|
五类货车
| 15吨以上货车。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