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发布《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川交〔2006〕79号)
川高公司、厅公路局,各重点公路项目法人,厅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公路施工分包活动,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确保公路建设依法有序进行,厅制定了《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并经2006年5月31日厅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厅公路局可以参照《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地方公路的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范全省地方公路建设的施工分包行为,创造和谐、稳定的地方公路建设市场环境。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规范公路施工分包行为,打击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确保公路建设依法有序进行,根据《
公路法》、《
合同法》、《
招标投标法》、《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重点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