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和监管。认真贯彻落实《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国务院安委会《
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的安全工作。安全监管、公安、供销、工商、质监等部门要通力合作,进一步加大对烟花爆竹销售和储存等环节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确保不出问题。各级监管部门要坚持严查、严管、严防、严治的原则,在这次大检查中,组织足够力量,对所有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储存等单位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深挖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一经发现坚决取缔、销毁成品、半成品和设备,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的检查和监管。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和交通事故规律,认真制定、落实好恶劣天气下各项交通疏导和事故预防预案,科学安排勤务,强化路面秩序管理,认真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认真做好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治理工作,严防死守,确保冬季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杜绝危险品运输车辆翻车事故的发生。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和设备一律封存。
四要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意识,规范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认真开展普查整治,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制定相应整治对策,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减轻火灾危害,保障公共安全。
五要强化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冬季施工易发和多发事故的类型,按照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文件要求,立即对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切实消除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要指导和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行施工程序,严厉查处因盲目赶抢工期而发生事故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要认真制定冬季施工安全措施,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措施,合理安排工期,遇有恶劣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加强对电气焊接等动火作业管理,严禁工程冬季保温使用明火。严格管理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加大对施工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强化对从事起重机械设备操作和其他危险性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及个人防护、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