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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中医药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2. 继续开展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先进镇建设工作。坚持“县抓龙头、镇抓科室、村抓两法”的具体工作方法,以创建先进县和先进镇为载体,推进农村中医工作发展。各县、区要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到2010年创建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1个,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单位2个,市农村中医工作先进镇10个。
  3. 乡镇卫生院要按照《乡镇卫生院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国中医药发〔2003〕56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服务基本设施配置。全市乡镇卫生院均要设立中医科或中医诊室,能为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心卫生院必须完成对中医科基本设施的配置,以提高中心卫生院的综合服务功能。大力开展农村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培训,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鼓励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应用中医药,切实发挥中医药在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中的作用。每个农村卫生站原则上应设有中药柜,力争到2010年乡村医生的中医药技能培训覆盖率达100%,大部分乡村医生懂中西两法。
  (三)大力发展城市社区中医药服务。
  深入贯彻《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医疗服务的若干意见》(卫基妇发〔1999〕第326号),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管理基本规范》(国中医药发〔2003〕56号)的要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科,卫生服务站设有中药柜,每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一名中级以上职称的中医执业医师,并配备开展中医药服务工作所需的基本设施和体现中医特色的诊疗设备。加强对社区医生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大力推广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不断丰富中医药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中医诊疗技术简便、中药资源丰富、成本相对低廉等优势,把中医药服务有机地融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去。
  (四)整合资源,全力扶持品牌中药企业。
  1. 加快企业改制进程。继续推进和完善产权制度改革,鼓励优势企业采取联合、兼并、参股、控股等手段,按照产业化的发展方向,加大现有产业资源的整合。
  2. 加大对中药产业的扶持力度,建立多渠道的中药现代化投入体系。以政府投入资金为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多渠道、多元化地增加对中药现代化的科研、产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资金投入。
  3. 加快中药产品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支持疗效确切、原创性强的中药大品种的产业化开发,鼓励企业采取新技术、新工艺及新设备,提升中药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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