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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开展2008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省交通厅转发交通部关于开展2008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川交函〔2008〕321号)


各市、州交通局(委),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的通知》(厅质监字[2008]15号)、《2008年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厅质监字[2008]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领导,组织到位。为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以下简称督查工作)的领导,各地、各单位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人员、责任和经费,精心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目标,宣传到位。今年督查工作目标是:通过督查,进一步督促有关质量安全法规标准的落实,增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加强质量与安全监管,提高工程质量,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实现交通建设持续稳定发展。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搞好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在质量、安全生产方面学法、知法和守法的自觉性和重要性,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深化整治,措施到位。在督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质量、安全工作“回头查、回头看、再整治”,要专门召开研究部署针对督查工作的会议,举办专项督查工作的专题宣传,下达安全事故隐患治理督办任务,做好对“5.12”震后桥梁、隧道、高边坡等结构物受损情况的检测、检查和排险工作。

  四、多方结合,突出重点。各地、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安排部署督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和行业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省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应与厅质监站本年度在各省重点公路水运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专项活动相结合,狠抓排查治理和监管督查工作。

  五、信息畅通,报送及时。督查工作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和隐患分类、分级、排查情况于每月25日前报送。按照行业归口分别报送厅公路局、航务局、运管局、厅质监站和川高公司,上述单位整理后按要求分阶段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厅,厅汇总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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