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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惠州市“惠风和畅·法治惠州”主题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4、举办100万手机用户全市普法短信息发送活动。从今年8月至明年春节前后,市将组织全市移动、联通、电信小灵通约100万用户,参加全市普法短信息发送活动,在全市营造一个人人学法、个个守法的氛围。
  牵头单位:市普法办;配合单位:中国移动惠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惠州分公司、市电信局。
  5、印发100万册(份)法制宣传资料,供广大市民学习。从今年6月起,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和普法部门一起,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针对我市实际,编印出与市民工作、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各种法制宣传资料,免费派发到各个社区、农村、工厂、企业、学校、机关等,供广大市民学习,务求全市印发不少于100万册(份)法制宣传资料,以保障“惠风和畅 法治惠州”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牵头单位:市普法办;配合单位:各地、各有关单位。
  6、印发、张贴或悬挂100万条(份)法制宣传标语(宣传画或宣传单)、横幅。从今年6月至明年3月,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在各个重要的节日,如“6·26”禁毒日、“七一”、“八一”、国庆节、中秋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春节等前后,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印制一些法制宣传标语、宣传单、宣传画,在本单位办公场所或公共场所,张贴或派发,并悬挂有关法制内容的横幅。普法部门也要根据各个时段的不同需求,统一编发一些法制宣传标语,供各地各单位参考使用。
  牵头单位:市普法办;配合单位:各地、各有关单位。
  三、组织和经费保障
  (一)组织领导保障
  本次主题活动,在市普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级宣传、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和实施,各级普法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本辖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起到牵头作用,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负责相关活动的落实;各相关单位要按照牵头单位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共同把相关活动完成好。同时,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于7月上旬前制定出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普法办(电话:2167019,传真:2167039,邮箱:pf2167019@21cn.com),并于明年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普法办。
  (二)经费保障
  各地除要按照惠市委发〔2006〕19号文规定的标准拨给本级普法经费外,对本次 “惠风和畅·法治惠州”主题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也要拨出专项经费,以保障主题活动顺利开展,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基础。
  市的经费保障,由市普法办另行专项请示报市政府审批后,由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县(区)、乡镇(街道)的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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