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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惠州市“惠风和畅·法治惠州”主题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市、县(区)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县(区)司法局、综治办、普法办。
  3、组织千名青年普法志愿者开展义务法制宣传活动。从今年5月至明年2月,市普法办、团市委等要借助已组建的青年志愿者队伍,联合组织1000名青年志愿者参加普法志愿者活动,分赴各地、各社区、工厂、乡村、学校等,开展各种形式的义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团市委;配合单位: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教育局、惠州学院。
  (五)组织实施好“六个万”活动
  1、完善“一村一栏”建设,编好万期法制宣传专栏。全市各地要严格按照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创建“民主法治村”的“六条要求”和省司法厅、民政厅的“九条标准”的规定 ,进一步强化我市于1999年建成的“一村一栏”村(局)级法制宣传栏建设,完善法制宣传栏内容的更新制度。宣传栏的内容,由当地县(区)或乡镇(街道)普法办负责统一编发,每月更新编发一期专栏内容,务必使全市1041个村委会、201个居委会设立的法制宣传栏,每月至少推出一期切合本地实际的法制宣传专栏,全年编出期数不少于1万期。
  牵头单位:市、县(区)普法办;配合单位:市、县(区)民政局、司法局。
  2、培训1万名村(居)干部,增强广大村(居)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采取市、县(区)、乡镇(街道)分级实施培训的原则,在今年5月至明年2月期间,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百企扶百村”、“百名干部驻村”工作,凡组织开展对农村干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都必须纳入法律法规内容,对全市1041个村和201个居委会中的1万名村(居)两委干部进行法律培训,增强广大村(居)干部依法治村、依法治社区的意识和能力。
  牵头单位:市、县(区)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县(区)农办、基层办、民政局、司法局、普法办。
  3、培训企业普法骨干1万名,带动企业普法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从今年5月至明年2月,市、县(区)采取分级培训的办法,对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或其他劳务工普法骨干进行有重点的轮训,至少培训一万名企业普法骨干。普法骨干经培训后,负责在本工厂、企业对其他员工再进行辅导,以滚动的方式带动整个企业依法治理向纵深发展。今年5月,市普法办与市国资委等部门,联合举办市直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物权法》首期培训班。
  牵头单位:市普法办;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经贸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工交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市商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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