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以“法律六进”为主要载体的“惠州市‘惠风和畅 法治惠州’主题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开展,市和各县(区)要集中精力,重点组织实施好“五个一”和“十百千万”工程,即:
(一)组织实施好“五个一”工程
1、举办一次全市《物权法》有奖知识竞赛活动。竞赛内容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时间从今年7月至9月。主办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惠州日报社、市信息中心、市依法治市办等。竞赛题目由市普法办拟制,同时在《惠州日报》、“惠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今日惠州网”上刊登。参赛形式为网络答题和书面答题。网络答题由市信息中心负责在“惠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设立大赛网站,同时由市委宣传部、惠州日报社负责把相关题目刊登在“今日惠州网”,供参赛者通过登陆大赛网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题。书面答题由惠州日报社负责在《惠州日报》上刊登竞赛试题,参赛者可自行剪下报纸答题卡,邮寄至市普法办(地址:市下埔路22号司法大楼)收。为鼓励广大市民踊跃参赛,本次竞赛将设个人奖和组织奖若干名。
牵头单位:市普法办;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市信息产业局(信息中心)、惠州日报社。
2、创办一个“法治天地”或“普法之窗”栏目。惠州日报社、东江时报、电台、电视台、市信息中心都要免费开办相关专栏或网页,宣传《
物权法》等法律知识。电台、电视台可邀请专家、知名律师作嘉宾,讲解《
物权法》及与市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信息中心负责在“惠州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市委宣传部和惠州日报社负责在“今日惠州网”、市依法治市办负责在“惠州法治网”上开设普法网页等。同时,惠州各主流媒体还要及时宣传报道我市学法用法上的先进典型事例、先进人物等,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栏目名称的设定,可由各媒体与市普法办商定,首期刊出或播出的时间为今年第三季度。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普法办;配合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信息产业局、惠州日报社、惠州广播电视台。
3、举办一次全市青少年学生“法律与我同行” 征文比赛和“法治动漫”创作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司法局、市普法办、惠州日报社联合从今年 9月开始,至明年2月,在全市80万青少年学生中开展一次“法律与我同行”征文比赛活动。征文比赛活动设若干奖项,对获奖的学生发给获奖证书、奖金或奖品;根据各学校组织参赛的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予以奖励。对特别优秀的征文由主办单位审定后,由惠州日报社负责在《惠州日报》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