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惠州市“惠风和畅·法治惠州”主题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惠市委发〔2007〕29号)
各县(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和驻惠各副局以上单位:
现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市普法办《惠州市“惠风和畅·法治惠州”主题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07年7月23日
惠州市“惠风和畅·法治惠州”主题
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开展惠州市“惠风和畅·法治惠州”主题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是落实我市“五五”普法规划、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我市“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配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改进机关作风,营造和谐社会,根据中央、省、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活动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广东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依法治市工作,为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大市、法治社会、和谐惠州,为保障和促进社会稳定,建设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体市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三)主要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注重效果。
二、 活动时间安排及分工
各地、各单位要从今年4月开始至明年3月(“方案”正式出台前,各地、各单位已逐步展开了主题活动),围绕“惠风和畅·法治惠州”这个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社区和谐;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扎实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加强“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管理、诚信经营。要以《
物权法》等为主要内容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