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洁城行动”的通告
(景政发〔2006〕26号)
根据“洁城行动”总体部署,县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真抓落实,全力推进“洁城行动”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洁城行动”是一项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功在千秋、势在必行的正义行动,是顺民意、得民心、护民利的大事,任何关心景宁发展大局的人民都应坚决拥护与支持。
二、坚持“拆、罚、没、整”并进原则,进一步加大“拆违”力度,完善“罚没”制度,加快“整治”速度,认真开展“人人动手、洁城治乱”主题活动,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
三、规范交通秩序,严禁乱停乱放。坚决整治占道经营,严禁以街为市、骑门开店。彻底清除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的标语、横幅等宣传品。建设、工商、卫生、公安、交通、环保、规划等部门要各负其责、联合执法。
四、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依法办事,坚持统一标准,坚持阳光操作,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凡涉及“两违”及“七乱”问题尚未按规定自纠的单位、个人必须在9月30日之前自行纠正或接受处罚,不按规定办理的单位和个人,相关职能部门要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工作开展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新闻单位要公开曝光,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处理。对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或阻挠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洁城行动”是拆违治乱的行动,也是教育公民,提高素质,改变陋习,增强文明程度的行动。广大居民要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增强城市建设意识,积极参与城市综合整治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整治合力,夺取“洁城行动”的全面胜利。
六、咨询、受理申报、举报违法违章建筑、违法用地电话:
5084044(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5088569(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