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先进乡镇的通报
(景政发〔2007〕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6年,各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一三四八”发展战略,积极转变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扎实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较大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县政府决定对鹤溪镇人民政府等7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一、茶叶生产先进单位:鹤溪镇人民政府
二、发展竹产业先进单位:景南乡人民政府
三、高山蔬菜生产先进单位:大际乡人民政府
四、畜牧业生产先进单位:雁溪乡人民政府
五、食用菌生产先进单位:梧桐乡人民政府
六、中药材生产先进单位:大均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