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县政府2006年度第10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
前 言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和县委关于建设文化畲乡的总体部署,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特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涵盖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规划期限为2006-2010年。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实施县委“一三四八”战略部署,以深厚的文化积淀和广泛的群众文化为基础,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为主线,以创造精品力作为重点,以发展文化产业为支撑,以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与合作为助力,以建设人才队伍为保障,巩固思想文化阵地,提高文化创新能力,推进“文化畲乡”建设。
二、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大力繁荣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文化竞争能力得到提升,文化综合实力得到提高,建设具有畲乡文化独特个性魅力、位居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的文化大县。
文化事业全面繁荣。进一步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育等文化事业,基本满足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需求。拥有基本适应畲乡文化建设的多层次文化人才群体,创作若干具有浓郁畲乡地方特色、时代特征强烈的文化精品。力争全县文化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居于全国民族自治县前列。到2010年,专业人才20%达到大学、40%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文化产业形成规模。通过市场主体培育、产业品牌打造,加强富有畲乡文化特色和产业竞争能力的畲族演艺、媒体传播、印刷出版、文化旅游、休闲娱乐、体育健身等文化主导行业发展,开发、培育若干具有相当影响力的文化品牌企业。形成若干支柱文化产业,推进文化产业化进程。以文化体制改革为动力,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有所提高,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