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1个,指导全县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依托文明村镇、卫生村镇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
2.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配套建设
(1)县人民医院努力按照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标准建设,并加强120急救中心建设。
(2)2007年前完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建设,按标准要求配置仪器设备。疾病控制与疾病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
(3)县妇保所按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硬件设备投入达到县级妇幼保健所建设标准。妇幼保健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2010年前开设口腔与眼保健服务。
(4)卫生监督所在2007-2010年规划新建卫生监督综合业务楼,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执法取证工具配置与办公信息化建设达到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标准。2007年前设立派出机构。
(5)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2010年前各乡镇卫生院应设置内科、妇幼门诊、预防接种规范化门诊、化验室、心电图、B超室、药房、治疗室等,能够开展三大常规、心电图、B超检测等项目;中心卫生院应具备乡镇卫生院的科室设置和功能,还应设置急诊室、发热预检门诊、外科、妇产科、X光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等。开展X光拍片、肝功能检测和小手术。加强设备的投入,乡镇卫生院装备达到“新六件”(半自动生化仪、单导心电图仪、200毫安X光机、黑白B超、尿液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实施农村中心集镇示范卫生院“200强”建设,提高重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区域辐射能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
3.加强卫生人力发展
围绕“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积极推进卫生人力资源发展。
(1)加强卫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加强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引进实用、先进技术,培养造就一批有较高技术水平,在全市有一定知名度的学科带头人,为我县医学科技进步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
(2)进一步加强医学继续教育,鼓励、支持、引导卫技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努力构建全体卫技人员终身学习的行业氛围。
(3)加强农村社区责任医生的全科医学、社区卫生服务知识培训,实施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以全科医生培养为重点,带动乡村医生、护理人员、检验人员、医学影像和心电技术等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
4.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管理体制
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承担全面责任。建立由政府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开展,并将农村公共卫生工作情况纳入有关部门和乡镇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乡镇政府要强化对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领导责任,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落实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乡镇政府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卫生工作,并在乡镇在职干部中确定一名公共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村级组织要做好本村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各行政村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的公共卫生联络员,协助村“两委”领导做好日常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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