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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重点工作任务
  1.完善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设置
  (1)县城设置政府举办的综合性医院(景宁县人民医院)1所,民营综合性医院1所。
  --县人民医院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负责全县医疗急救、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修工作,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核定床位210张。
  --民营综合性医院在开展日常医疗业务基础上,并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核定床位100张。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院服务台中心、站)设置。
  --鹤溪、沙湾、英川、东坑、渤海、九龙等镇各设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所。逐步改变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中心卫生院主要负责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解决农民基本医疗需求,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实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中心卫生院共核定床位90张。
  --建制乡各设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其中重点乡卫生院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卫生院主要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解决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实行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各卫生院核定观察床2-4张。
  (3)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中心村(行政村)设卫生室1个 (部分中心村卫生室为社区卫生服务站) ,基层村按照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及服务需要适当设置卫生室,“十一五”期间逐步增加到100个。村卫生室一般由村集体举办,政府给予扶持,逐步建设成为社区卫生服务站,主要负责当地多发病、常见病的治疗,并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逐步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4)社会办医疗机构全县共设10所,社会办医主要负责本单位干部、职工、学生的医疗保健,并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
  (5)私人诊所全县核定20家,主要负责群众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并承担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
  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申请批准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卫生资源积极开展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计划生育和健康教育等的“六位一体”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6)公共卫生机构的设置
  --县城设置县卫生监督所1所,履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任务,东坑、沙湾、渤海片各设卫生监督分所1个(派出机构)。
  --县城设置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所,为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中心。
  --县城设置妇幼保健所1所,为全县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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