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调整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严格控制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和档次,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多种形式、面向中高消费层次的特需服务和专科服务。政府新增的卫生资源主要投向公共卫生和农村卫生。
5.讲求成本效益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倡导农村适宜技术、适宜设备的应用,防止高投入、高科技的滥用。
6.可及性、可行性的原则。充分考虑居民卫生服务利用的可及性,功能上注重区域内资源的共享和互补,投入上处理好硬件和软件,一次性投入和经常性费用之间的效用关系。
三、“十一五”期间卫生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一)总体目标:
加强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资源得到优化,卫生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10年,基本建立县、乡、村分级负责的农村公共卫生管理体制,基本建立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建立政府加强农村公共卫生的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的责任考核机制,农村卫生、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进一步推进,使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
(二)具体目标
1.卫生发展规模目标
(1)机构设置:县级医疗机构2所,卫生机构4个,乡镇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1所;社会举办医疗机构10所;民营医疗机构5所,个体诊所20所;村卫生室100个。
(2)卫生人力资源:加强卫技人员的引进、培养、使用,到2010年,千人拥有执业(助理执业)医生数达到2.0人,千人拥有卫技人员3人,其中县乡两级公共卫生人员110人。
(3)床位设置:到2010年,全县争取设置床位400张。其中政府举办医疗机构床位300张,民营医疗机构床位100张。
2.卫生财力目标:县财政对卫生事业投入增长不低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总支出增长幅度,力争到2010年卫生事业经费投入占年财政总支出的5%以上。积极调整卫生支出存量和增量结构,加大农村卫生经费的投入。
3.卫生工作指标:到2010年,全县传染病总发病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五苗接种率达98%以上;公共卫生场所监测合格率达90%以上,食品卫生监测合格率达90%以上;孕产妇死亡控制在12/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控制在9‰以下,新法接生率达100%,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农村饮用安全自来水普及率达8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0%;城镇鼠密度控制在3%以内;健康教育知晓率达85%,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