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力量建设县城。按照“小县大城”的理念,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进程中集中力量建设县城,扩大城市规模,努力形成“中国畲乡”的城市特色;全面提升县域经济和特色块状经济发展水平,逐步使县城成为农村经济的增长极、农村企业和人口的集聚中心、农村劳动力非农就业的主要依托。全力拓展城市功能,积极引导东北、东南、西南三大经济片集聚发展,逐步形成“一城三片”的发展格局。力争到2010年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4.5平方公里,城市规模达5万人,全县城市化水平达到38%。
2.推进工业化,把特色工业建设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撑点。
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坚持走“工业富县”的道路,加快景宁经济开发区扩区及生态化改造,重点建设外舍、澄照等工业区块,加快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工业用地,建立健全园区管理体制和园区服务体系,推进工业化进程。优化投资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依托金衢丽产业带规划,积极承接金台温产业转移,建成阀门工业和医药食品工业功能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扩大工业经济总量。到2010年,力争新增工业用地1500亩,引进规模企业50家以上,新增园区工业产值20亿元。
大力培育主导产业。重点发展泵阀、医药制造产业,优化提升水电产业,培育发展壮大竹木、绿色食品产业,推进具有民族山区特色的新型工业化进程。着力承接温州泵阀制造业转移,引进泵阀精加工企业,建设泵阀制造集聚功能区,做大做强泵阀制造产业。加强与大专科研院校的交流合作,依托优越的生态自然资源,建设生物工程原材料生产基地,引进中药材深加工、医药中间体、生物保健品等现代医药生产企业,打响畲药品牌,培育壮大医药产业。加强与义乌、永康、温州等周边发达县市产业对接,鼓励发展家庭加工业和来料加工业。进一步提升“中国农村水电之乡”建设水平。
3.推进民营化,把民营经济发展成农村经济的依托点。
切实解决行业准入的限制障碍,降低企业注册登记门槛和设置成本,逐步取消行政性、行业性垄断,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民营经济能够实现低成本扩张。切实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制定优惠政策、切实可行的措施吸引调动民间资金投向农村经济发展,落实财政资金贴息扶持和信贷资金扶持政策,发挥其导向和启动作用,引导有一定资金积累的农民投资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建立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放宽金融机构民营企业贷款抵押条件,简化申贷手续;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动民间资金转变;鼓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以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经营方式,吸引农村民间资金投入,加快农村民营经济发展。
4.推进产业化,把二三产业发展成为农村经济的增长点。
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服务业。扶持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带动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发展。重点发展食用菌、茶叶、竹木制品和果蔬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拓展产业链,发展精深加工,扩大市场份额,逐步把特色农产品的加工服务业发展成为主导产业。 发展农村流通服务业。大力发展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流通服务业,引导城市流通业向农村延伸,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在农村发展流通服务业,繁荣农村经济,开辟劳动力转移空间。大力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到2010年,建成村级放心店128家,乡镇连锁超市覆盖率达到100%。
实施来料加工进村拓展工程,促进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增收、加工型企业发展和富余劳动力的不完全就业。
发展乡村旅游业。完善旅游设施,依托城镇郊区和主旅游景区、交通干线,开发集畲乡风情和农家风味于一体、以“畲家乐”为代表的乡村观光旅游业,把畲乡风情旅游全面推向市场。到2010年,全县具有相当集聚规模的乡村旅游点达到20个,其中新建15个。
5.加强农村劳务开发。
加强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教育和转移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增强劳务输出的竞争力。通过区域协助、山海协作等渠道,与沿海地区建劳务协作机制,努力开拓劳务输出空间。建立覆盖城乡的劳务信息平台,大力培育中介组织,鼓励和支持涉农部门、经济实体和社区积极兴办劳务中介服务机构,创办集技能培训、信息收集、职业介绍、劳务输出为一体的农村劳务中介机构。加强对劳务市场的管理,依法打击和取缔非法招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务市场,实行公平的就业政策,保障所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推进农村劳务开发,促进农民转移和就业,通过不断减少农民,来不断致富农民。
(三)建设整洁优美的农村新社区
1.全面推进村庄整治。
突出乡村特色、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注重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和古民居,按照“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住宅美化”的要求,开展以改路、改水、改厕、改栏、垃圾收集处理、污水净化处理为重点的村庄整治,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现象,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县财政逐年增加村庄整治建设资金,每年着重抓好3至5个重点村的全面整治和10至15个村的一般整治,力争到2010年全县6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村庄整治建设。制订完善农村建房技术标准,大力推广农村住宅建设标准图籍,强化对农居建设的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和监控。今后农民新建住宅原则上都要拆旧,并按规划引导建到中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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