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春市孙进技术学校收费标准的函
(二00六年五月九日 吉发改收管函字[2006]62号)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长春市孙进技术学校提高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教育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技工学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发改收管联字[2005]1084号)规定,你厅对孙进技术学校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审核基础上提出了调整意见。按照“补偿教育成本并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的原则,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数控加工专业5000元/生、年;焊接工艺专业4500元/生、年;烹饪、汽车维修与营销专业3200元/生、年;计算机与应用、家电与通讯专业2700元/生、年。此标准为各专业最高收费标准,允许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下浮,下浮幅度不限。学校在最高限额以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验费和材料费等其他费用。
二、学生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