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核定东北电力大学中美合作办学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吉发改价监联字[2006]1115号)
东北电力大学:
你校《关于调整我校中美合作办学项目年度学费标准的请示》(东电外字[2006]9号)收悉。按照《
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2003年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批准(吉教财字[2003]72号)你校与美国犹他州立大学合作举办商业管理、商业信息、计算机科学、电气工程四个专业收费试行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人民币。鉴于一年多运行情况,经过成本审核,现核定你校与美国州立大学合作办学正式收费标准如下:
一、商务管理、商务信息系统学士学位教育,学制四年,每生每学年收费25000元。
二、收费到省发改委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全额上缴省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支出由省财政厅按你校履行职能的需要予以核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