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郑坑中易发区(B6)
面积29.0678平方公里,地质灾害点5处,灾害类型: 5处滑坡。规模:小型5处。威胁188人,资产189.0万元。
7.叶处-石塘山中易发区(B7)
面积19.0166平方公里,地质灾害点6处,灾害类型: 5处滑坡,1处崩塌。规模:小型6处。威胁252人,资产171.0万元。
8.金钟亭-潘坑中易发区(B8)
面积15.5168平方公里,地质灾害点5处,灾害类型:5处滑坡。规模:小型5处。威胁54人,资产97.0万元。
9.毛山-坦头中易发区(B9)
面积9.9768平方公里,地质灾害点4处,灾害类型: 4处滑坡。规模:中型1处,小型3处。威胁99人,资产60.0万元。
(三)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全县境内除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中易发区外,其余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面积 1608.5197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82.49%。区内地质灾害点25处。灾害类型:20处滑坡,4处崩塌, 1处泥石流。规模:小型25处。威胁833人,资产834.0万元。
二、防治分区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是指地质灾害防治重要性分区,其目的是为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区域性部署,划分原则和依据是:
(一)分区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地质灾害防治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财产损失,因此防治分区首先应结合地质灾害规模及对人民生活生产造成潜在危害程度,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进行防治区划分。
2.地质灾害易发性与危险性原则。防治分区以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为基础进行划分。
3.不同防治分区内的具体灾害点也按照灾情确定防治级别。建制镇以上居民集中区、重要交通干线、大型水利设施、重点厂矿等附近的灾害点,必须作近期重点治理。
4.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原则。防治规划分区应充分考虑国土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从而达到防治与开发并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
(二)防治分区
根据以上原则,结合地质灾害的分布现状和易发程度,参考各地质灾害点规模、危险性、危害程度以及所处的地质环境等,突出重点,将全县分为重点防治区、次重点防治区及一般防治区三大防治区域(以Ⅰ、Ⅱ、Ⅲ为编号)。其中包括2个重点防治区(Ⅰ1-Ⅰ2),5个次重点防治区(Ⅱ1-Ⅱ5),全县重点防治区(Ⅰ)和次重点防治区(Ⅱ)外均为一般防治区(Ⅲ)。
1.重点防治区(Ⅰ)
面积111.2560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5.71 %,其分布范围虽然不大,但造成的危害极大。地质灾害28处,占全县地质灾害点总数的22.76%;灾害体总面积100550平方米,总体积325927.5立方米。灾害分类:A类3处,B类3处,C 类9处,D 类13处。规模:小型28个。稳定性:不稳定4处,基本稳定23处,稳定1处。威胁1941人、资产1297.5万元,分2个区。
(1)英川-鸬鹚重点防治区重点防治区(Ⅰ1)
位于英川镇-鸬鹚乡间一带,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面积69.2324平方公里。属中低山区,沟谷发育,地形较陡。岩性以侏罗系上统火山碎屑岩-火山熔岩为主,区内北东、北西向断裂构造发育。由于人类修建电站、公路工程活动,地质环境遭到强烈破坏。地质灾害22处。灾害分类:A类3处(JN-76、JN-79、JN-90),B类2处(JN-43、JN-78),C类7处(JN-32、JN-40~42、JN-44、JN-45、JN-77、JN-81、JN-95),D 类10处(JN-30、JN-31、JN-33、JN-46、JN-80、JN-91~94、JN-96)。稳定性:不稳定4处,基本稳定18处。威胁1584人,财产1120.5万元。
防治工作:鸬鹚乡茶亭村罗岗头滑坡(JN-43)、英川镇茶园村滑坡(JN-76)、英川镇董川村滑坡(JN-78)、英川镇黄垟口村滑坡(JN-79)、英川镇温堆村滑坡(JN-90)采用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地基现已基本落实到户。各灾害点在没有全部搬迁完毕必须采取监测措施。
(2)鹤溪-大漈重点防治区(Ⅰ2)
位于鹤溪镇-大漈乡一带,为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42.0236平方公里。属丘陵-低山区,沟谷发育。岩性以前震旦系变质岩和鹤溪花岗岩体为主,凝灰岩次之,北东向断裂发育。地质灾害6处。灾害分类:B类1处(JN-110),C类2处(JN-108、JN-111), D 类3处(JN-34、JN-35、JN-109)。稳定性:基本稳定5处,稳定1处。威胁357人,财产1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