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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通知

  我县地貌属中低山丘陵区,地形切割强烈,断裂构造发育,岩石破碎,地质环境脆弱。县境内基本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外部引发因素(强降雨、人类工程活动)影响下,极易发生地质灾害。
  近年来气候异常,台风增多,由台风引起的大暴雨导致边坡失稳,引发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有增多的趋势。
  随着全县经济较快发展,人类工程活动加剧,对自然生态环境破坏日益严重。经济发展对资源需求量不断增加,矿业开发和矿产勘查活动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活跃;山区村民切坡建房、山坡地开发利用对植被的破坏,山区小水电、公路建设,发展山区经济进行的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工程建设都不同程度的对自然环境进行改变和破坏,这种改变和破坏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呈现加强趋势。今后十到十五年是我县加快建设小康社会,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要时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引发的各种地质灾害问题将更加突出。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保护良好的生态环境”的基本国策,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整治、保障安全”的防治方针,依靠科学,强化全社会参与,全面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监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应急避险、快速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避让力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为根本出发点,重点做好本县人口集中的移民迁建城镇和居民点的滑坡、崩塌、泥石流隐患的防治工作。
  (二)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要建好用好专业监测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测预警系统。要针对不同情况,对地质灾害体分别采取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监测预警等综合防治措施。
  (三)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前后衔接,适时调整
  从本县的现状和现实需要出发,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将地质灾害防治与移民迁建、城市规划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做好防治规划与原有关规划的衔接,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四)突出重点,分期实施
  对列入本防治规划的滑坡、崩塌、泥石流、高切坡等都要进行认真核查和认定,确保选点准确。重点抓好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灾害点应急避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突出重点,分期实施。
  (五)树立科学发展观,应用新技术、新理论、新方法
  为了更科学地防治地质灾害,要依靠科学,应用新理论研究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和演化规律;利用新技术、新方法治理地质灾害,建立一套科学的适合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防灾体系。
  (六)坚持统一管理,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其它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七)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主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治理;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的最终目标是保护地质环境,治理地质灾害,取得最佳减灾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社会目标
  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是全社会的事业。县乡(镇)两级政府及各部门,要依法约束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地质环境保护及地质灾害防治行为;提高人民群众防灾意识,将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障社会可持续发展。
  2.经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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