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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和丽水市人民政府《丽水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丽水市地质灾害现状,从2004年起,我县已将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根据其地质背景条件和诸项因素的不同划分为A、B、C、D四类,并相应布置了监测内容和确定了防治管理工作要求。
  截止到2006年底,核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总计有122处,其中“十五”期间新增91处,遍及全县除家地乡之外的其它23个乡镇,其中A类点4处,B类点12处,C类点34处,D类点72处,详见附表4。从灾害类型统计,滑坡103处,其中1处中型,102处小型,占84.5%;崩塌9处,占7.5%;泥石流10处,占8.0%。潜在威胁人口6094人及5020万元资产安全。
  三、“十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自2000年《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0-2010年)》全面实施后,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大力配合与支持下,我县地质灾害调查及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能力显著提高
  成立了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并责令乡镇政府与灾害点专业监测人员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落实了相关职责和责任;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健全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网络建设、监测、巡查、速报等四项制度;制定汛前检查、汛中排查、汛后核查等制度;加强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提高了地质灾害勘查和治理的质量。
  (二)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全面展开
  2000年,我县结合《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0-2010年)》编制,开展了详细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2003年完成《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编制、2005年完成景宁县1:1万乡镇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编制工作。2005年底完成景宁县小流域泥石流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由浙江有色地质环境调查院中标。
  (三)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避让工作逐步推进
  “十五”期间,按照规划的总体部署,在地质灾害勘察评价基础上,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论证、立项上报,争取资金,组织治理施工等工作。经部、省级立项地质灾害防治项目3个,完成了雁溪乡石梯村、毛垟西山村和大地乡半垟村隐患点应急排险和勘查工作,补助资金90余万元,地方配套30余万元。投入治理、应急排险、库区移民结合搬迁避险项目8个,总投资600余万元,共计1500余人搬迁;对A、B类地质灾害点监测、紧急避险撤离经费20余万元,共计投入资金750余万元。
  (四)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效避免了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真正做到了“预防为主”。
  (五)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对危险性大、危灾害性大的滑坡、泥石流及崩塌等地质灾害点进行重点监控;台汛期实施紧急避险撤离。在“十五”期间无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四、“十五”期间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尚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问题是:我县地处山区,灾害点多面广,管理工作难度大;近几年气候异常,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地质灾害频发,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十分繁重,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不足;县、乡、村三级地质灾害群防体系网络尚未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调查工作有待进一步调查深入,切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有待提高,等、靠、要思想较严重;地质灾害防治技术设备落后,国土资源局及辖属国土所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地质灾害点监测人员专业素质总体较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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