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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惠府〔2007〕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气象现代化建设,提升气象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粤府〔2006〕13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加快科技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建设气象现代化体系,全面提高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提高人工影响天气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准确、及时、优质的气象服务。
  (二)奋斗目标。落实全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到201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宜、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保障系统,气象现代化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和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到2015年,气象现代化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气象科技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高,气象整体实力位居全省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改善气象观测环境,提高气象观测水平。目前,我市各县、区的气象观测场大多建于上世纪60年代,场(站)观测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大大降低了气象观测数据的准确性、可比性和代表性,严重影响了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和服务能力的正常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观测场建设规范要求,结合我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将各县、区气象观测场搬迁到符合观测规划要求的地方,改善观测环境,提高气象观测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加快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设,提高对各种突发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2010年以前,全市完成45个区域气象观测站、2个GPS/MET大气水汽总量观测站、一个闪电定位系统和一个边界层风廓线仪观测站的建设任务(具体项目和建设时间附后)。各级地方政府应落实配套资金和建设用地,并采取有力措施改善观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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