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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5.考试考核。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招聘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和有关医疗卫生专家组成考试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试考核,择优选择应聘人员。考试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临床技能、病案分析等。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资格条件等。
  考试考核的具体内容由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定。
  6.体检。考试考核后,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指定本地区二级以上较高水平的医疗机构,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内,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等额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体检的,按考试考核顺序依次递补。
  7.公示监督。体检合格者名单,在“四川省卫生厅网页”、“四川省卫生人才交流中心网页”及市(州)卫生局网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拟服务乡镇卫生院名称、原工作单位(医疗机构名称、在职或退休)等和监督电话,公示期为5天,接受社会举报。
  8.确定人选。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报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并统一出具招聘通知。招聘执业医师接到招聘通知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到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报到。不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9.签订合同。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合同当地有关部门与招聘执业医师办理聘用手续,同时按有关规定与招聘执业医师签订《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签章、签名生效,聘用期限为5年。聘用合同一式5份,省、市(州)、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乡镇卫生院和招聘执业医师各一份。合同双方应当严格遵守项目聘用合同的各项约定,并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招聘执业医师应自觉接受管理,服从单位项目安排。
  10.集中培训。省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时间1至2周。
  11.注册上岗。用人单位负责办理招聘执业医师的执业注册手续。根据项目需要,经应聘执业医师同意,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可调整服务者服务岗位。服务岗位调整后,应及时签订新的项目聘用合同,并逐级上报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六)核拨经费。《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聘用合同书》、《四川省招聘执业医师基本信息登记表》、《四川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招聘人员年度考核表》等报送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市(州)项目管理办公室上报的相关材料核拨招聘执业医师补助等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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