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改局: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和总体指导。
2、财保公司:作为共保体的首席代表,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条款》的宣传、解释;负责制订承保工作流程和理赔工作流程;提出农业保险年度承保计划,并负责承保风险的测算;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业务办理等。
3、农业局:负责选择试点品种,提出参保名单和规模;负责做好农民参保的宣传发动工作,组建核损理赔专家组,协调巨灾定损,指导理赔纠纷的技术裁定;负责制订各类农业专项补贴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相配套的具体措施。
4、财政局:把保费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负责政府承担的农险补贴和超赔责任的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监督,保证农险补贴和超赔责任资金的及时到位;负责 “以险养险”政策措施和农业专项资金补助配套措施的落实。
5、林业局:负责涉林险种的宣传和指导。
6、民政局:协助农业局、人保公司做好因灾定损工作。
7、气象局:加强气候趋势分析,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
8、各乡镇(管理区):负责辖区范围内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宣传发动,收缴参保农户自出部分保费、协助县人保财险公司与各种养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的保险合同签订工作及投保农户分户清单登记造册。
各乡镇(管理区)、各相关部门要把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实事工程来抓,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研究并提出相应的配套政策和落实措施,确保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景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各类险种投保实施计划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景宁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各类险种投保实施计划表
险 种
| 承 保 条 件
| 投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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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繁母猪保险
| 1、投保的能繁母猪品种必须经过县畜牧兽医部门认定,按规定免疫并佩带标识;2、投保时能繁母猪在8月龄(含)以上、4周岁(含)以下;3、饲养设施和条件能基本保证饲养质量。
| 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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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种植保险
| 符合水稻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种植面积在20亩(含)以上的正常生长的水稻。
|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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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大棚保险
| 符合建造技术要求,能够正常使用且面积在5亩(含)以上的蔬菜钢架大棚或竹架大棚。
| 4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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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火灾保险
| 生产和管理正常的生态公益林或商品林
| 4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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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养殖保险
| 1、建场1年以上,取得动物防病合格证;2、单个场(户)存栏基础为母猪10头以上或每批存栏育肥猪50头以上,按年投保的年出栏育肥猪200头以上;3、饲养场所在当地洪水水位线以上的非蓄洪区;4、经营管理制度健全;5、种猪在8月龄至4岁之间;育肥猪体重在10公斤以上;6、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能按所在县(市、区)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且有记录。
| 4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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