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春季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教〔2009〕26号)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四川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川安委[2009]3号)、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9年工作要点和黄彦蓉、涂文涛同志在2009年全省教育工作会上的讲话的通知》(川教[2009]1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春季学校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春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心。灾后重建工程在春季施工,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等大批工程在春季相继启动,学校在建工程安全问题凸显;开学在即和开校后的春游活动,学生和教职工乘坐、使用交通工具增多,加之气候影响,涉及师生交通事故有可能发生;地震灾区的板房学校、过渡房学校和食堂存在较多安全薄弱环节;肠道疾病、呼吸道传染病也在春季容易发生。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一时期学校安全工作,认真研究本地本校春季学校安全特点,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心,防止和克服松懈、麻痹、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进一步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增添措施、加强管理、强化落实,切实做好春季学校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确保学校安全。

  二、进一步贯彻法规,落实安全责任。新春伊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在总结2008年安全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增添措施,强化责任落实。要通过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修订岗位责任制度等多种形式,进一步落实教育行政部门的安全主导责任、学校的安全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的安全工作第一责任、全体员工的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要进一步完善有关学校安全工作问责制、警示制、一票否决制等责任追究体系。对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和渎职行为及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做好校舍安全和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校舍安全和预防自然灾害事故工作,要进一步加强校舍和自然灾害隐患点管理,要通过建立日常观察、观测日志、临时监控等机制,准确、及时掌握校舍使用情况和自然灾害隐患点变化趋势,重点是维修加固C级危房和检测地震新增威胁学校的自然灾害隐患点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避免隐患转变为事故。有板房的学校,必须加强对板房的安全检查、管理、维修、规范使用等工作。自然灾害发生后必须做到对校舍先检查后使用。要进一步做好学生宿舍、实验室、配电房、供水设施设备、财务室、计算机房等重要部位或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做好校舍防雷电等安全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完善新建校舍使用手续,杜绝使用不合格新校舍。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