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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保护“互助”驰名商标及著名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的通知

青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保护“互助”驰名商标及著名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各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直属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

  2005年至2007年,全省工商系统连续开展了保护“互助”等中国驰名商标及省内著名商标专用权专项执法行动。这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为进一步推进品牌战略,严历打击侵犯驰名、著名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省局决定在大幅加快培育注册商标量的同时,继续加大保护“互助”等中国驰名商标、省内其他驰名、著名商标的力度和深度,并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推进保护“互助”等中国驰名商标及省内其他著名商标专用权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地要在巩固打击侵犯“互助”等中国驰名商标专用权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我省驰名、著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再一次掀起保护“互助”等中国驰名商标、省内著名商标专项整治高潮,通过及时铲除制假源头,深挖假冒商标标识来源,全力排查销售环节,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惯犯,使侵犯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专用权违法案件明显减少,侵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标专用权得到有效保护,切实保护好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企业效益明显提高,社会影响面进一步扩大,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名牌、保护名牌、争创名牌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查处以下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一是查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二是查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三是查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四是查处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五是查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六是查处是否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七是查处是否存在采取移花接木方式,把多个商标排列组合在一起使用,误导消费者的“傍名牌”现象;八是查处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案件;九是查处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案件;十是查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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