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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全省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污口取缔情况的通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全省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污口取缔情况的通报
(川环办发[2007]81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惠民行动实施以来,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项环保惠民工程正在抓紧实施,目前已进入重点攻关的关键时期。为了顺利实施和深入推进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污口取缔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排查情况

  按照我局《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实施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取缔目标任务的通知》(川环办发[2007]32号)的部署和要求,各地环保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织,层层分解目标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人员。成都、广元、绵阳、乐山等环保局还制定了目标实施计划。截止4月底,各地完成了一级保护区排污口排查工作,根据各地报送的情况,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有29个排污口,其中有4个造纸、化工企业排污口,6个餐饮娱乐企业废水排污口,6个养殖、屠宰及加工废水排污口,3个游泳池废水排污口,2个石材加工企业排污口,1个采砂企业及7个居民生活污水排污口。各类排污口排放的主要水污染物是COD、SS和NH3-N。

  攀枝花、泸州、德阳、广元、遂宁、内江、广安、达州、阿坝、甘孜、凉山等11个市州在排查阶段没有发现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存在排污口。

  二、取缔进展

  截止6月6日,全省城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29个排污口,其中有13个排污口已经取缔(含1个排污口自然停产),11个排污口正在取缔,5个排污口纳入取缔计划,正在制定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成都市:6个,已取缔1个,其余5个正在取缔;

  自贡市:4个,已全部取缔;

  绵阳市:1个,已取缔;

  乐山市:7个,已取缔4个,正在取缔3个;

  南充市:3个,其中1个已取缔,2个正在取缔;

  宜宾市:2个,纳入计划尚未实施,已制订排污口迁移方案;

  巴中市:1个,已取缔,排污企业自然停产多年;

  雅安市:3个,正在制定实施方案;

  眉山市:1个,已取缔;

  资阳市:1个,正在取缔,政府已行文11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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