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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加快《四川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加快《四川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进度的通知
(川环办发[2007]135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四川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自2006年7月正式启动以来,在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基本完成了水源地现状评价与调查工作。按照国家总体进度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部分城市尽快提交与政府批文配套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方案

  按照国家技术组的要求,我省需要提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方案及政府批文,目前省级技术已收到全省城市饮用水源地划定的政府批文,但部分政府批文中没有详细的水源地范围划分方案,请未提交水源地划分方案的城市,务必于8月25日前上报省局城市处,电子格式传省级技术组电子邮箱(名单见附件)。

  二、由省级技术组牵头,协助各市(州)绘制完成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图件

  根据国家技术组要求,各市(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必须有明确的地理界线及经纬度坐标,并据此完成其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图件绘制。图件要求在Arcview制作环境条件下完成,且我省大部分城市水源地是在2006年以前划定,其地理界线不十分明确。鉴于此,省局决定,8月25日-31日期间,各市(州)环保局派人分批到成都集中绘制图件,由省级技术组协助完成其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图件的绘制(地点及时间安排由省级技术组另行电话通知)。请各市州结合现状调查准备以下资料:

  (一)各水源地取水口的地理位置及经纬度。

  (二)饮用水水源地划分的纸质图件,并明确水源地各级保护区的地理界线和范围,包括起、止点及重要拐点的经纬度。

  (三)在纸质图件上表明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违章建筑、工业企业、排污口等的地理位置及经纬度。

  三、抓紧完成水源地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国家总体安排,各地级市抓紧进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文本”的编制,并务必于9月10日前上报省环保局和省级技术组。同时完成《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调查表格》中的附表四“削减量计算核定表(地下水水源地可不填写)”、附表六“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工程项目统计表”的填报及录入。规划报告编制格式请到省局网站(http://www.schj.gov.cn)饮用水专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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