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环境报宣传与发行工作的通知
(川环办发[2007]194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为深入贯彻《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全国第六次环保大会关于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的精神,充分发挥中国环境报在环境宣传教育事业中的主阵地作用,国家环保总局印发了《
关于进一步发挥中国环境报作用推进历史性转变的通知》,《通知》集中体现了环保总局运用中国环境报指导工作、强化宣传教育的思路。各级环保部门要站在推进历史性转变的高度,深刻理解《通知》精神,认真抓好中国环境报的宣传和发行工作。
一、充分认识中国环境报的重要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国环境报是宣传党和国家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权威媒体和重要思想舆论阵地,也是各级环保部门了解全国环保事业发展大局的主要窗口。在加快推进环保工作历史性转变的新时期,中国环境报在统一思想认识、传达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工作部署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中国环境报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高度重视中国环境报的宣传和发行。
二、充分利用中国环境报的“主阵地”、“主窗口”作用,面向全国宣传我省各地环保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向中国环境报提供稿件,面向全国扩大我省环保工作的影响力。从2008年起,成都市每年应在中国环境报刊发当地环保新闻80篇以上,其余市州环保局每年至少刊发15篇以上;各扩权试点县(市)每年至少刊发5篇以上,其余县(市、区)每年至少刊发3篇以上。发稿任务纳入环保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省环保局将给予表彰。
三、充分发挥中国环境报的宣传教育功能,认真抓好2008年发行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依托中国环境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认真抓好中国环境报的发行。要深刻认识到,抓好中国环境报的发行,根本目的在于扩大环境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渗透力和影响力,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以更好地推动新时期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