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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信息报送的通知

四川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信息报送的通知
(川环办发〔2008〕113号)


各市(州)环保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确保省委省政府和环保部、省局及时科学准确决策,现就加强环保系统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信息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要把抗震救灾期间的信息报送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该项工作,省局成立省环保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信息组,从省局有关部门抽调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由省局主要领导亲自分管。各市(州)环保局,特别是地震重灾区环保局,也要明确相应的分管领导,落实专门信息工作人员。

  二、明确近期信息工作主要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近期要突出灾区抗震救灾有关信息报送,重点报送环境质量监测情况、环境隐患排查情况、饮用水安全情况、核与辐射安全情况、生态破坏与生态保护有关情况以及各级环保部门在抗震救灾中的主要工作措施和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的先进事迹,特别是对地震灾害后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要高度重视并及时报送。

  三、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一)这次受灾严重的成都、广元、阿坝、德阳、绵阳、广安、眉山、雅安等重灾区环保局,要建立重要信息日报制度。重灾区各环保局要于每日下午4点前将近24小时的动态情况综合上报,有关重要安全隐患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要于事发后2小时内及时上报。其他各市州环保局也要及时报送有关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信息。

  (二)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应于每日下午6时前将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有关信息,整理综合后报送信息组。

  (三)为加强信息沟通和及时决策,省局决定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于每日晚8点召开工作组会议,统一通报当日抗震救灾情况,研究分析有关事项。

  (四)各地各部门上报的抗震救灾信息由省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信息组统一收集、整理,报省局主要领导审签后统一发布。

  四、拓宽信息利用渠道

  在做好对内信息报送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媒体信息和网络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省局在四川环保网开设“四川环保系统抗震救灾专题报道专栏”,由信息中心具体实施和管理,请各市州环保局和省局有关部门,及时将有关信息和图片资料报送省局抗震救灾指挥部信息组。信息组收集的适合向媒体和网络公开发布的信息,要及时送交宣传组和信息中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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